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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的主体要合格,也就是说订立合同的各方,要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未成年人,精神病人,都没有资格。非法人单位也没有资格。如果你们三人都不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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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口头形式 当事人口头协商达成协议。口头合同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广泛运用,口头合同的好处是方便。但是,口头合同在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对于不及时结清的和较重要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采用书面合同的好处是,当发生纠纷时举证方便,容易分清责任,也便于主管机关和合同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我们建议,大家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3、公证形式 合同公证指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由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公证机关对书面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经公证的合同具有很强的证据力,除有相反的证据外,不能推翻。合同要不要公证,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要求必须公证的合同,不经公证不生效。 第四,批准形式。有些合同须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 当事人应将签订的书面合同及有关文件提交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批准后才生效。法律规定需要批准而没有经过批准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第五,登记形式。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合同登记一般用于不动产的,如房屋土地等,但某些特殊的动产,如船舶等,法律也要求其转让要登记。
合同订立条件有: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八十一条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合同订立是指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从法律上看,合同订立可以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主体资格条件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并履行合同,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它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公民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事权利能是保障公民生存和正常活动所必不可少的法律保障,是与公民人身密不可分的。因此,公民一出生,就取得了民事权利能力。如果出生的是死胎,便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如果出生时有生命,很快就死亡,则在其短暂的生存期间,也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从而可以产生一系列法律关系。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以其死亡的时间为准。因为公民生命结束,他的民事权利能力就丧失了存在的基础。而公民死亡有两种情况:一是生理死亡,生命终结,民事权利能力自然终止;一是宣告死亡。如被宣告死亡的公民实际上仍然生存着,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而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民事行为行力,指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从而取得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关系十分密切,但也有区别。它们的关系是:二者都是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同时,民事权利能力又是民事行为能力的依据,没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就毫无意义。二者的区别是:民事权利能力是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则是在有了民事权利能力之后,,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是法律对民事主体自己的行为能产生法律效果的确认。但有了民事权利能力的民事主体,并不一定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在公民身上不全是同时具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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