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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可以凭法院判决书,到法院起诉女方,可以主张要求女方履行达成的协议,协助办理住房过户手续。胜诉后,男方可以到法院执行庭申请办理协助执行通知...
无需返还直接拒绝。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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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为女方婚前首付购买,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女方所有,会判给女方,因有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离婚时会要求将男方支付的数额予以返还,一般是夫妻共同还贷数额的一半。 2、因房产为女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对于房子的任何处分都是合法的。 3、关于彩礼,双方离婚时,如果(一)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院应当支持返还彩礼。根据你的描述,男方家庭困难,法院可能支持返还彩礼,但法院会调查具体情况后做决定。
一般情况下,房产作为家庭财产中价值最大的一种,往往是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财产分割时争夺的焦点,如果双方不能就房产分割问题协商达成一致,就只能通过诉讼渠道由法院判决,但是最终只有进行房产过户登记才代表真正完成分割,那么,如果离婚房子归女方但男方拒绝过户怎么办呢?1、《离婚财产分配协议》非具有法院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女方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登记离婚后,男方不履行离婚财产分配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女方应当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男方限期配合女方办理过户手续,如男方限期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女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当地房产交易部门签发协助执行令强制过户。女方提起诉讼要求男方配合过户,实质上是一种确权之诉,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女方在《离婚财产分配协议》签订之后不超过二十年均可以提起诉讼。2、双方所签订的《离婚财产分配协议》虽然是在行政机关登记,但是该协议不是法律文书,只是一个一般的证据。当男方不履行自己协议中约定的义务时,女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男方履行义务,在判决生效后如男方仍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女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男方不履行配合过户的义务,致使女方无法将房屋过户在自己的名下,实质是在确认房屋的所有权主体问题。3、《离婚财产分配协议》只是当初双方协议离婚时对财产做出的处理,并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女方若要将该房过户到自己名下,需以《离婚财产分配协议》为证据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将《离婚财产分配协议》中的内容予以确定,待判决生效后请求男方协助过户,若男方不配合可依据此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女方要求男方配合过户的行为是一种确认房屋所有权的行为,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张女士完全可以提起诉讼。综上所述,关于离婚房子归女方但男方拒绝过户的问题,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女方需向法院提交包括房产分割内容的离婚协议,就婚后财产纠纷进行起诉,并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对于诉讼离婚的情况,女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房管部门协助办理强制过户。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既然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产需待五年以后才能上市,那么现在不能过户给孩子,那么也不能转移到男方名下; 2、既然你们双方都担心对方将房产在对方名下后处分掉,那么本律师提供一个建议,就是现在房产还保持登记于你名下,而房产证由男方持有; 3、待五年以后,你们俩共同拿上房产证到房管部门将该房产变更登记到孩子名下; 4、如果对方向法院提起诉讼,你也可以将以上建议予以说明,尽量按照这样协商解决该问题,或者直接由法院向房管部门发函五年内该房限制交易的协助执行函件,也能够保证确实将房产到时后变更到孩子名下; 5、如果法院确实法院支持男方的请求,那么你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也可以请求法院发协助函,该房产在变更到男方名下以后不管何时只能够变更为孩子的姓名,不能再发生其他交易,也就是该房在五年内限制交易,一旦条件成熟,你赶紧找到男方要求一同到房管部门将房产变更登记到孩子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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