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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以及《》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同时,根据《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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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属于法定的免责事由,不归责于当事人,因其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租人也可以因下列情况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承租人已建或购买房屋,无需继续租赁他人房屋的;2、承租人家属迁出租赁房屋所在城市;3、出租屋发生重大损坏,无法正常居住的,出租人拒绝修复。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出租人未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承租人无法达到租赁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有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或者租赁物性质使用,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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