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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
本规定所称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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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RZYR,你好,你的问题解答如下:经查询,交通部于2005年6月3日通过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并于当年8月1日生效。该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第三十七条规定:“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第三十八条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根据上述规定,不管修理厂对你的出租车进行的是何种级别的维护,其质量保证期最短也是10天,而你的车辆在修理后不足3天就出现了维修质量,如果修理方在3日内不能或无法提供该维修质量不是因维修原因所致的话,根据上述规定,他们应当对你的车辆进行无偿返修。
用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的零部件应当是生产者提供或者认可的合格零部件,且其质量不低于家用汽车产品生产装配线上的产品。
按照本规定更换、退货的家用汽车产品再次销售的,应当经检验合格并明示该车是“三包换退车”以及更换、退货的原因。“三包换退车”的三包责任按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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