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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自行管理的,所有权人为使用单位; (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受委托方为使用单位;...
单位裁员,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然后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条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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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单位应该遵守以下规定: 1、各用水单位应当在用水设备上安装计量水表,进行用水单耗考核,降低单位产品用水量;应当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等措施,在保证用水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2、单位自建供水设施取用地下水,必须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依照国家规定申请取水许可。
特种设备经营单位不得有以下行为: 1、销售、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2、销售、出租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或者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的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销售单位未建立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或者进口特种设备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 4、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销售、交付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风险提示:特种设备经营单位出现禁止行为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销售、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以及销售、出租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或者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的特种设备的。有关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特种设备销售单位未建立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或者进口特种设备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要求,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2.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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