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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
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抵押合同,以明确当事人的身份状况、主债权的数额、种类、抵押物基本情况、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违约责任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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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一式四份); 2、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知识延伸: 动产抵押登记事项包括哪些? 动产抵押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被担保债权概况,抵押物概况。 什么情况下需办理动产抵押变更登记? 抵押期间,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抵押合同、《动产抵押登记书》内容变更的,可以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原《动产抵押登记书》; 2、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一式四份); 3、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二)抵押登记申请书;(三)抵押合同;(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的证明;(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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