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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这种情况的通常处理方法: 1、违约方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违约方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向守约...
在合同签订后,履行合同是合同双方的义务。但现实中,如果出现合同签订后未实际履行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下面谈一谈出现这种情况的通常处理方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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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意见是, 签约时注重程序的合法性,包括很多方面,例如该房屋是否可售(有商品房房产证、无抵押、冻结),全体买卖人员都到场并互相查验身份证件。 合同履行时,要关注合同规定的每个时间节点上,执行的进度如何。若一方没按照进度履行完义务该怎么办。买方有贷款需求的,特别要约定清楚,万一贷款额度不足或没被批准,该怎么处理?
变更合同履行地一方不愿意的,可以与另一方协商解除合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简要介绍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些风险防范方法。 (一)供方应注意的问题 1、要加强货物的签收管理 有效的货物签收单可以表明供方是否履行了买卖合同的主要义务——交付货物,它是发生纠纷时主张债权的重要凭据。有效的签收单上应注明货物的规格、型号、品名、单价、数量、金额、送货日期、送货人、收货单位,最重要的是要有收货人的签名及收货单位的盖章。该收货人应当是合同上约定的或者是能提供授权委托书的收货人,否则一些人员变动频繁的企业会辩称签收单上的人不是其职员而不承认收到货。如果送货时合同上约定的收货人不在,应先电话联系收货人确定临时收货人,由其签收后,事后应及时让合同约定的收货人再补签收货单。 2、要及时对帐,要求欠款方出具欠款确认书或还款计划书 对于交易频繁的长期客户,或供货期较长的交易,供方应定期或及时与对方对帐,以免整个交易结束或合作结束后再来对帐,一是较为复杂,二是可能因人员的变动而无法对清。如果买方表示因资金困难而无法按约支付货款的,供方可与其签订还款协议。签订还款协议时应注意: (1)在协议中应当写明对方承认的欠款数额、还款的具体时间; (2)要尽量回避双方还有争议的其他事项; (3)要约定如果首次还款期满仍不依约还款,则视为全部货款到期; (4)最好约定如果对方不依约付款,则由我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5)如果能找到信誉较好的第三方企业为买方担保,则可提高该货款回收的可能性; (6)协议应加盖欠款单位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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