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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会。 2、婚姻登记机关都是根据申请人提供的额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进行办理的,是不会出错的。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现行规对劳动者因过失或故意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应否给予赔偿并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但从民法的相关原理来讲,有过错的劳动者当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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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权转让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自愿公平原则,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强制性规定。公司股东也同意这一点,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另外,股东转让出资虽然需要进行股东变更登记,但对于股权转让协议,法律议必须登记才能生效,股东变更登记是股东变更的公示方式。未登记只使股权转让原则上对公司以外没有法律效力,不影响股权转让协议本身的效力。该协议对股权转让各方仍有法律效力。因此,股权转让协议与工商登记不一致并不影响其效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可以有以下办法:(一)受让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并强制转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根据生效判决变更股权登记。(二)受让股东也可以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等变更文件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变更登记职责。
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外商投资的公司; (三)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
1、不动产登记机关因工作人员的错误导致登记错误的,给不动产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对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不是国家赔偿责任。 2、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办理房屋登记,给原告造成损害,房屋登记机构未尽合理审慎职责的,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及其在损害发生中所起作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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