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退耕还林地是指水土流失严重和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凡是水土流失严重和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应按国家批准的规划实施退耕...
1、退耕还林地是指水土流失严重和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 2、凡是水土流失严重和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应按国家批准的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退耕还林的范围是水土流失严重和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具体包括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严重的坡耕地;平原区;风沙危害严重的沙化耕地。只要具备条件、农民自愿,均可在退耕还林的范围内。尚未承包到户及休耕的坡耕地、沙荒地,不纳入退耕还林的范围,可作为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属于林地。凡验收退耕还林地,必须纳入林地管理,并及时向农民发出《林权登记申请表》,坚持做到还林一块,验收一块,登记一块,依法确认其所有权。在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范围内从事破坏地表植被的活动,依照刑法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滥伐林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处罚不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第三节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 第四十四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五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四十六条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3人已浏览
11,396人已浏览
875人已浏览
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