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离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唯一住房是否具有居住权?

2024-12-03
根据通常情况,离婚后仅由其中一位当事人拥有房屋的居住权。然而,如果另一方处于经济上的困境,并且经过司法机关对房屋所有权及租赁权进行明确界定后,仍然可能被判赋予无房一方居住权,该居住权益将持续至满足甲方腾退住房要求之日。关于居住权这一概念,它是属于用益物权的一个类别,主要涉及对他人所拥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居住权的设定方式既可依据遗嘱或遗赠,也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来实现。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如果有一方当事人因生活困难而面临经济压力,那么另一方在经济状况允许的前提下,应提供适当的援助。具体援助措施可以由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如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