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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资买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证上写着夫妻双方的名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但只写一方名字...
另一方有居住权。 1、未成年人受赠房屋后往往随父母一方生活,原房屋所有权证由父母一方代为保管,父母可以与子女一起居住,履行监护义务。 2、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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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应针对不同的情况对房产作不同的处理。一、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为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该房屋或出资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但是,如果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房或部分出资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或出资是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则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或出资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二、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是,如果子女结婚后,父母在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或出资是赠与一方的,那么,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被赠与方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司法实践中,上述两类情况中有一个须着重把握的难点,这就是父母明确表示的时间问题。这个明确表示,最好应当是在购房或出资之时,或者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作出,并且应有相应的证据证明。最有证明效力的证据形式是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公证。如果父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后,或在子女离婚纠纷已经发生、准备离婚之时才作出明确表示,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侵害了子女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这种事后才作出的明确表示或事后才签订的赠与合同,也很有可能不被采纳。三、子女结婚前以及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首付款或者出资一部分,其余部分在子女结婚后自行支付或通过银行贷款支付。这种情况,父母出资的部分按上述第一、二种情况分别处理。子女在婚后自行支付或婚后通过银行贷款支付的部分,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银行贷款未还清的部分,按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分担。
可以视为个人财产,房产全部为夫妻共有、婚后购房,房产证夫妻共有,父母出资,房产你们平分。房产部分属于共有财产,房产证男方名字、婚后购房。房产贷款你们平分。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证据是父母出资的。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证据是父母出资的。贷款由夫妻偿还,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你们平分。如果提供不了首付的证据。 2,父母出资,属于借贷关系,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所以财产全部均分
父母百年后,房子由两个儿子继承,一人一半,所以两个子女都有居住权。 1.可以协商房子归一方所有,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房价补偿; 2.协商不成的,只能是这套房子两儿子按份共有(55平均分),但不太可能被拍卖。因为大儿子长期居住在这里,且没有其他住所,所以即使起诉至法院一般也不会轻易拍卖。 3.待以后大儿子另有住处的时候,就可以主张拍卖分割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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