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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不是工伤,是算骗保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七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通常,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后,下个月生效,因此停止工伤保险也在下个月失效。因此,工伤保险停止支付后,下个月自动停止报告。工作上的保险是只有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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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医药费用是由工伤基金负责支付的,这个如果有缴纳工伤保险的话医药费方面公司是不需要赔偿的。其次,一次性医疗补助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是需要离职之后才可以申请领取的。第三,如果可以确认公司已经停保,这个属于违法行为,可以以此为理由辞职,要求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以及赔偿金。赔偿金的支付标准为一年工龄赔偿一月工资。第四,劳动纠纷的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之后是无法维权的,但是工伤你只要认定之后,理赔是按照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生效的时间重新计算的。而且,一次性医疗补助跟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是没有所谓的时效的。
以你在工作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依照《条例》和《实施办法》规定为其参加了工伤保险,但其后违反规定停缴或者欠缴工伤保险费的,停缴、欠缴期间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康复费用、安装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住院伙食补助、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发给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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