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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搜身,不合法。按照治安管理条例,只有国家公安机关等国家安全部门才可以在有审批的情况下进行搜身、搜查等行为。针对保安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违法...
如果在遇到债务已偿还,但是担保公司没有对抵押解除,或者因为担保公司自身原因,在这个时候,我们就要提交起诉担保公司解除抵押的诉讼书给法院,以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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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同时,起诉方需要准备能够证明双方身份的主体材料,如果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同时,需要向法院提交其起诉理由的相关证据。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及其孩子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而进行的民事裁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主体仅限于家庭成员之间,这里的家庭成员是法律规定的近亲(父母、孩子、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孙子)。实践中,共同居住的岳父母、公婆、儿媳、女婿往往也会被认定为家庭成员。
1、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但不得少于2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 2、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3、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4、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5、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必要时可以进行拍照和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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