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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鉴定申请书格式如下: 工伤职工姓名:XXX; 性别:X 年龄:X岁 籍贯:XX省XX市 职业:XX;身份 证件号码: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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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不可以再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不可以再次申请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一:你带好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医生诊断书,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到单位注册地的劳动局去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不予认定工伤,那么就有点麻烦了。如果认定是工伤会发“工伤认定书”给你。 二:等伤情稳定了,你就可以带上工伤认定书去劳动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伤残鉴定。然后根据工伤条例予以赔偿。 首先要单位认可。单位不认可那么你就要准备你在上班中受伤的证据。 已经过了三个月了,你只有自己去申请工伤了,本人或直系亲属在事故发生时 一年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不受时间限制。劳动能力鉴定级别下来了,如果你 不服,那就必须15天内申请重新鉴定。
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不需要再次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的依然是同次工伤,申请再次鉴定无需再次申请工伤认定,但应当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初次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四、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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