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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纠纷不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仲裁。做为合同纠纷,如果合同中约定有明确的经济仲裁机构的,可以按照约定申请经济仲裁。...
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和2个地方的劳动仲裁委都有管辖权。关于劳动仲裁申请书找劳动局吗?需要去以下地方。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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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如果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则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如此看来,在实践中,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的情形还是比较普遍的。两者不一致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争议,应当向哪个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呢?《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原劳动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都对此作出了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受理。但是在实际劳动关系中,工资所在地很多情况下都是用人单位所在地,这样的规定对用人单位有利,而对劳动者则极为不便
就劳动合同纠纷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期限是四十五日,情况复杂经批准可以延长不超过十五日。 如果逾期没有做出仲裁裁决,可以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就劳动合同纠纷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期限是四十五日,情况复杂经批准可以延长不超过十五日。 如果逾期没有做出仲裁裁决,可以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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