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本市非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外来员工失业人员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如下:(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三年的,按累计缴费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计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停止领取,其家属可以向机构申请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标准参照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基金的,追回挪用的失业保险基金,有非法所得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用人单位和个人:(一)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二)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三)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四)国家机关及其制职工;(五)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六)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七)境外企业驻厦门代表机构及其中方员工(八)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及其职工。
为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6人已浏览
1,839人已浏览
616人已浏览
2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