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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父母的子女是否有赡养义务?

2022-11-13
《民法典》规定遗弃亲生子女被收养后没有赡养亲生父母义务,此时被收养的子女与亲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没有任何的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养子女应当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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