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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晚上喝酒第二天上班时发生车祸,如果对该车祸不负主要责任,且在当时没有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等情形的,属于工伤。如果当时仍处于醉酒等状态内...
电工醉酒溺亡上班期间醉酒出意外不是工伤。职工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造成的不属于工伤。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遭受了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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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喝酒受伤是不能认定工伤的,不可以向单位索要工伤赔偿,在工作时间由于工作原因出现事故,认定工伤之后,需要给劳动者鉴定劳动能力和工伤等级,再按照相应的工伤等级支付赔偿款。
职工下班喝酒后回家途中车祸受伤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职工下班喝酒后回家途中遭受车祸伤害的,已经不在合理的时间,不属于法定的下班途中,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从你所陈述的案情来看,符合工伤中的上班途中,也和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所相似。但是由于你没有介绍清楚你老公是否是醉酒驾车。如果是醉酒开车的,根据该条例第16条第2项的规定(醉酒导致伤亡的),不能确定为工伤。关于酒后和醉酒的区别,血液酒精浓度在0.2—0.8mg/ml(不含0.8)之间,属于酒后驾车。血液酒精浓度在0.8mg/ml(含)以上时,属醉酒驾车。如果你老公不是醉酒驾车。则可以进行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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