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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案件指根据法律规定可能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由于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人死不能复生,因此死刑案件的辩护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能给被告人带来任何...
无罪辩护,就是犯罪嫌疑人拒绝承认犯罪行为,已经承认的,属于翻供,这样一来,无论是自首、坦白都不成立,也就不存在认罪态度较好。根据坦白从宽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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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如果辩护词虚开无罪辩护的话,具体来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虚开出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进行税款抵扣的事实”,是构成该罪在客观方面所不可或缺的三大关键性要素“虚开的事实”、“虚开的发票”和“抵扣的事实”,不仅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定罪而言是极为重要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实,三者之间还存在着天然的逻辑联系:“虚开的事实”是产生“虚开的发票”之起因、前提,“虚开的发票”是“虚开的事实”所必然导致之结果;“抵扣税款”是“虚开发票”之目的所在,而“抵扣的目的”则需要通过“虚开的发票”来实现
如果进行无罪辩护,如果构成犯罪,符合缓刑条件的,也可以判处缓刑。缓刑,全称暂停量刑,又称缓刑量刑,是指违反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应当先宣告定罪,暂时不执行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调查机构在一定的检查期间对罪犯进行调查,并根据罪犯在检查期间的表现决定是否适用具体的刑罚制度。
无罪辩护,应当围绕法律规定的条件展开,具体的个案,情况各异,无法一概而论。从实体上讲,主要的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法条链接:〈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无罪辩护一定要备案吗?这个问题我私人觉得是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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