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涉嫌受贿罪,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刑事诉讼...
调查期限取决于案件,但嫌疑人被拘留的,调查期限有规定,一般为两个月。如果两个月的时间已经满,调查无法结束,可以延期两个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安局立案侦查期限:逮捕犯罪嫌疑人后的侦查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无法终止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交通非常不便的偏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逃逸作案重大复杂案件、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依照本规则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后,侦查不能终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省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延长两个月。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如果案件复杂的涉案人员较多的可以适当延长。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不能从立案侦查开始计算,应该从案犯归案之日起计算(即拘留之日起计算),整个审批程序,一般情况下最长十四日内逮捕。 《刑诉法》规定: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0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311人已浏览
2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