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能从立案侦查开始计算,应该从案犯归案之日起计算(即拘留之日起计算),整个审批程序,一般情况下最长十四日内逮捕。 《刑诉法》规定: 第八十九...
诈骗案件立案侦查逮捕所需时间不确定,应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确定,没有时间限制。法律只规定拘留期限。关于拘留期限,侦查阶段一般不超过两个月,特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一般案件从侦查到提起公诉的期限为4个半月。特殊案件可根据具体情况经批准按规定延长。《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但《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几种特殊情况:办理交通十分不便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在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两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10年以上刑罚的,在上一延长期限届满后,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上述部门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两个月。第138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未经批捕,对嫌疑人采取保候审,最长侦查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0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274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