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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拿着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开具的证明等文件就可以落户了,具体还要咨询你房屋所属的当地派出所。...
拿着购房合同!自己写一份报告要求迁入,在房屋地点的居委会签字盖章,去派出所签字盖章,去县公安局户籍办公室审批,公安局户籍办公室会发给你准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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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拿着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开具的证明等文件就可以落户了,具体还要咨询你房屋所属的当地派出所。
如果在城市(含城镇)购买了商品房并已交付使用,公安机关已编制门楼牌号码,本人已实际居住,可以办理户口迁移。 办理户口迁移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 2购房发票或《房地产企业预售款收据》; 3、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落户,必要时需由社区民警出具调查意见。 注意,户口迁移需整户迁移(夫妻、未婚子女)。 户口迁移请到辖区派出所办理。
1、房屋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南昌购房合同落户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及共同生活的未婚成年子女落户,凭申请报告、《结婚证》、直系亲属证明、《房屋产权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办理;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岁,女20岁)子女需要未婚证明和民警调查报告。 2、购房面积不到50平方米需落户的,必须要有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申请人还应提供单位证明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与用工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其真实有效性必须由派出所民警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认定),或街办以上行政单位出具的从事第三产业工作的证明。 3、二人或多人共同购买的商品房要求落户的,在双方协议的基础上只允许一户落户(双方到派出所签订协议)。 办理流程:符合办理条件者申请→提交办理材料→窗口受理→审批→落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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