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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子女姓名需要父母双方同意。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九十二条年满18周岁的公民原则上不予变更现用姓名。公民变更...
如果未成年人变更姓名,必须经过监护人(父母,而且是父母双方)同意,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由社区、学籍所在单位出具证明,由管片民警出具户籍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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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各地教育部门的规定,申请小孩入学,都有相应的资格条件,其中孩子上学劳务合同是主要条件之一,如: ①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仅限于父母离婚或另一方死亡、服刑、残疾等情况的人员); ②申请人(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地取得《临时居住证》(截至一个时间,已办理居住证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按规定办理,无中断)或持有《居住证》的人员; ③在本地有合法稳定住所(有房产证、有效的租房证明或居住证明); ④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⑤在本地合法稳定就业(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本区域工商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在本地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 但是通常没有要求父母双方都需要有以上资格。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者双方的情况或者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抚养权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上述规定的法定理由,法院很难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女儿要求随母生活可以改变抚养人,因为法律明确规定父母一方要求改变子女抚养关系,八岁以上的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如果另一方有抚养能力,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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