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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
要知道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由于婚前相处时间比较短,婚后就会存在各种各样的矛盾,其爆发就可以导致很多夫妻都选择离婚,当夫妻对于财产分割、孩子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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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后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管辖问题,离婚案件也是属于民事案件,所以在管辖方面也遵循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或在某地连续居住达1年以上,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必须向该公民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1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但没有经常居住地,即没有在任何地方居住达一年以上,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则须向其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在以下情况下,采用特殊地区管辖:1、被告离开住所1年以上的,由原告离开住所1年以上的,由被告离开住所1年以上的,由被告离开住所1年以上的,由被告离开住所1年以上的,由原告离开住所1年以上的,由被告离开住所1年以上的,由原告离开住所1年以上的人民法院管辖,由原告离开住所1年以上的2、被告失踪或宣布失踪的,由原告地址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地址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由原告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受劳动抚养或入狱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居住的,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原告居住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落户,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被告原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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