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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约定的,出租屋的东西坏了之后,房东有义务进行维修。房东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对方维修事项未作约定的,房东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出租...
你应该找单位会计计算一下你的实际损失和将要产生的利润损失,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或你可以要求出租方继续履行合同。因为“各种设施、设备严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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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们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二、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你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三、能否解除合同,我们需要进一步了解案情。以确定出租人是否存在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根本违约行为。 如有需要,可以带齐相关资料面谈,我们将会为你提供最佳的法律解决方案。
1、维修资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标准缴纳至物业所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资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2、房屋维修资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工程。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外立面、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3、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第十三条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如果是承租方自己造成漏水的,该由承租方负责。如果是房屋自身结构原因,就应该由房东进行维修。依据相关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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