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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如下: 第一,债务人的不作为导致财产减少,影响债权。 债务人实施的行为本身是无效的。 第三,债务人的行为属于事实行...
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债务人无偿赠与或遗赠财产的; 2、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的; 3、债务人放弃未到期债权的; 4、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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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行使的情况有: 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综上所述,我国《民法典》对民事法律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按照《民法典》157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行为人取得的财产退回。如果行为人把财产破坏或者使用的,应该按照一定价值进行补偿。像因欺诈、胁迫、存在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都是无效的。
我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对债权人使用撤销权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时,债权人可以撤销该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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