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会约定开发商在变更产品设计前必须经业主同意,否则未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退房: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2。交付后的房屋严重影响正常生活的质量问题;3。交付期届满,催促后三个月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下可以退房: 1、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为不合格,且不能交付; 2、房屋已经交付,但核验后主体结构质量确属不合格; 3、交房期限届满,催告后三个月内未交房; 4、房屋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无法正常居住; 5、其它法定退房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下列情况可以退房:双方协商一致的;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哪些公房不能买卖: (1)以低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并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屋价款的公房。 (2)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公房。 (3)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公房。 (4)有所有权纠纷的公房。 (5)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公房。 (6)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公房。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公房。 (8)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的公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4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1,543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