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租房是指由国家提供给方针支撑,各种社会主体经过新建或许其他方法筹措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团体租借的保障性住房,其租金相对便宜很多。关于公租房,许多人不知道怎样申领,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公租房的申请流程。 首先去您户籍地址地的街道(乡镇)住所确保申领窗口咨询和填写表格,经过“三级审阅、两次公示”的程序,对达到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发放存案表。 第二步,市和各区每年都要展开公租房摇号工作,您看到摇号布告或许收到摇号告诉,必定要在规定的期限去指定地址进行注册后再参与摇号,摇号进程由公证部分现场监督,摇号成果和选房都会向社会公示。 第三步,公租房具有入住条件后,各区住保办会告诉您依照摇号的顺序选房,一起签定合同、处理入住手续。达到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还能够申领公租房租金补助。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办理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4、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邯郸公租房申请条件详情:邯郸公租房申请人违约情形,办理材料: 1、住房保障申请表 2、户口簿 3、身份证 4、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5、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6、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7、家庭资产情况证明材料 8、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办理流程,居委会发放申请表街道办事处初审、公示区民政部门审核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核、公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1人已浏览
257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