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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应当支付
有空调的厂房,那就不是高温下工作了。所以不给发高温补贴是合法的。
在有空调的环境下工作,不需要发高温费。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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