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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经济犯罪形势更为复杂严峻,诸如非法集资、传销、合同诈骗、制售假币...
互联网经济犯罪的处罚标准如下所示:涉嫌违反《刑法》侵占罪的规定,即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法定刑期,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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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工具的推广使用和经济犯罪互联网+犯罪怎么处理的?qot;互联网+经济犯罪互联网+犯罪怎么处理的?qot;时代的到来,经济犯罪不仅衍生出互联网金融犯罪、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网络诈骗和网络非法经营等新的经济犯罪类型,而且呈现出产业化、隐蔽化、突破物理地域限制等特点。针对于此,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要适应新形势,主动促进经济犯罪互联网+犯罪怎么处理的?qot;互联网+经济犯罪互联网+犯罪怎么处理的?qot;思维模式和侦查工作地有机结合,经济犯罪互联网+在情报信息收集与分析研判、信息串并、研判结果共享和群众工作等方面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般由最初发现、受理的或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上述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对媒体介绍称,近年来,主要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经济犯罪活动持续高发多发,但这些经济犯罪案件线索较少,查证相当困难,且容易产生管辖争议等问题,导致有的地方公安机关经常不敢立案、不愿立案,相互推诿,应付了之。此次出台的规定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规避。例如,规定第11条第2款重申和强调,“主要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经济犯罪案件,由最初发现、受理的公安机关或者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指定管辖的除外。”
根据规定互联网经济犯罪案件需要根据不同的犯罪情况进行量刑。 网络诈骗处罚: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l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本法第1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l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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