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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在装修时,如果是物业公司私行决定收取装修押金,要收取装修押金后,才应予入场装修,是决裂理的。但是,如果是经过业主大会多数人认可通过的决定...
物业公司无权收取装修押金。装修是业主的事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物业公司无权干涉。 当然,如果业主装修损坏其他业主或者物业的权益,其他业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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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物业收取装修押金不合法。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收取但物业公司仍要求支付费用的,可以被认定为乱收费,业主有权拒绝。但如果业主和物业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了装修押金条款的,按照约定处理。
在法律条文上没有对“保证金”进行规定。因为没有强制性,如果业主不愿意,物业无权对此收费。但双方可通过协商途径找到平衡点,签订双方都愿履行的协议。那些交纳保证金才发给装修公司入场证的物管公司,违背了业主作为消费者自由消费的原则,属于违规行为。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价格的制定和调整,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责,其他部门无权擅自对此做出规定,物业公司收取房屋装饰装修保证金的行为是违规行为,应予制止。
5月17日,呼和浩特市一位读者向本报记者反映:“我在XX买了一套房子,交房时物业公司向我收取1500元的装修押金和360元的装修垃圾清运费。可是物业向其他业主只收取1000元装修押金,而且为什么收了1000元的装修押金后还要另收360元清运费难道装修垃圾清运费不包含在装修押金里面吗”当日,记者来到为竹园小区服务的XX公司。该公司张经理对记者说:“起初我们向业主收取的装修押金都是1000元,后来因为一些业主装修时损坏了电梯,我们维修电梯花了很多钱,为了制约业主才多收了500元装修押金,最终装修押金是要退还业主的。向业主收取的360元中的60元为生活垃圾二次清运费,是我们代收的;300元是装修垃圾清运费,这个费用不包含在装修押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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