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8号文件《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第二十条的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
经测绘机构实际测定的商品房建筑面积(以下简称测绘面积)超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以下简称预售面积)3%以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销售方所交房屋超过双方约定的面积误差范围,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得到相应的赔偿。在房屋面积条款上可约定: (一)房屋竣工后,如本合同约定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不再结算;误差超过3%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二)房屋竣工后,如本合同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甲、乙双方按销售价格进行结算;误差超过3%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应负责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购房人同意接受的,面积误差超过3%以上的部分购房人不支付购房款。
1、房屋的约定面积和实测面积不符未超出3%时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卖方独立承担、卖方进行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1、签的协议面积无效,以在房产局登记预售面积为准。2、交房实测面积142平方米(这个面积估计是测绘队或测绘公司实测面积,以此为准)3、因实测面积与预售登记面积相差12.33%,大于国家规定的3%,所以,你有两种选择:1.退房,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2.补交3%面积房价款,超出部分不用交,国家规定开发商负责(即超出3%部分面积,等于开发商白送产权给你)。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房产局投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6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477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