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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三款和《广东省实施办法》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视同...
产检请假扣工资是违反国务院相关规定的,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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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孕妇正常产检假是不会被扣工资的,国家有明确的法规规定,在职孕妇在劳动时间里进行产检时,所产检的时间要计入在职孕妇的劳动时间内,不可以按照矿工、事假等进行处理。所以,每个在职孕妇的正常产检都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不应该无故地克扣在职孕妇的工资,要是在职孕妇所在公司坚持扣正常产检假的工资,在职孕妇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一、请假扣3倍工资违法 劳动者如果请事假,则工资的计算公式为:(21.75天-请假天数)×日工资。例如:假设甲每月的工资为2175元,则日工资为2175÷21.75=100元,假若10月份甲请事假4天,则10月份甲实际工作了17.75天。因此10月份的工资是17.75×100=1775元。 二、孕期女职工产检扣工资违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问题解答》中就产前检查曾进一步解释为,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三、用人单位为捐赠强扣工资违法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第4条的规定,职工有权自行决定捐款的数额,是否捐款以及如何捐款都必须出于职工的自愿,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强行扣除职工的工资;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四、员工辞职单位扣工资违法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现有的劳动法律法规都严格地规定了女职工享有生育产假的权利。除此之外,在上海,对女职工孕期的休假还有更为详细、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 (1)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2)产前假:妊娠七个月以上,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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