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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分手之后赠与财产的处理为已交付赠与的一般不支持返还。如果赠与的是车、房,如果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对于房产赠与,它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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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赠予无效,那么受赠方应当将所得到的房产返还给赠予的一方,赠予的一方要接受这个房产。 2、如果因为赠予行为无效,给双方或者一方造成了什么损失的,要看造成赠予合同无效的过错方是谁,有过错的一方向没有过错的一方进行赔偿损失,如果没有损失就不存在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双方都有损失,需对过错责任大小进行一个分担。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房产赠与一般应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受赠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 2、提交身份证明、赠与合同、房产权属证书等材料; 3、审核过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4、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事实,办理过户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一般为:办理房产赠与手续的具体步骤是:(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二)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契税是房屋现值价格百分之三,领取契证。(三)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为准。即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在赠与房屋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持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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