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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都是无关的,但是超过60周岁的不予鉴定。...
不要求。只要员工在发生工伤时已经缴纳了工伤保险,并审核通过成功,那么就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并没有其他时间方面的期限。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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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公司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因为所处地区不同,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不同,适用的工资不同。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本人工资计算。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是指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除高于所在省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外,职工的缴费工资应该与其实际工资一致且不低于所在省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但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少缴费低报职工缴费工资,导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低于劳动者应当享受的数额,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是按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前的工资计算,以什么工资为基数计算,各地规定不同,大致有四种规定:(一)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二)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本人工资;(四)按伤残等级定额支付。三、停工留薪期工资一些省市规定按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一些省市规定按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四、伤残津贴一至六级工伤职工退出劳动岗位的,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按本人工资一定比例计算。五、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存在生活自理障碍的,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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