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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并不属于工伤范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死亡的,应视同工伤,死者家属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待遇。 如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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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工伤。 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由此可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的,只有死亡事件才能视同工伤。因此,你说的情况不能算工伤,只能按普通疾病来用医保卡看。
使用者应依法保障员工安全,在高温作业下,应采取降温措施,调整工作时间,避免高温下人员发生安全事故。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发行的《防暑措施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工人因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中暑,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上班中暑身亡属于工伤。
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48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工伤。其余的不属于工伤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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