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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期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并实行数罪并罚。根据法律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
对老年和身体有残疾(不含自伤自残)罪犯的减刑、假释,应当主要注重悔罪的实际表现。除刑法规定不适用假释的犯罪外,有悔罪表现,丧失作案能力或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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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1、对杨某需要撤销假释。因为杨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实施了抢劫行为,根据《刑法》第86条的规定,应当撤销假释。 2、由于杨某在假释考验期内抢劫的行为未被发现,属于《刑法》第86条第2款规定的漏罪情形,因而应当对其假释考验期限内实施的抢劫罪依法作出判决,把前罪所判处的15年有期徒刑中尚未执行的5年刑罚与抢劫罪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实行并罚。同时,由于杨某在又一起抢劫案中被逮捕,而交代了假释考验期间的抢劫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如果该罪行与司法机关掌握的罪行属于不同种类的罪行,则构成自首;如果属于同种罪行,不成立自首,但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而且,杨某还有重大立功表现,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3、杨某假释考验期满后的抢劫罪由于是在假释考验期满后的5年内作出的,符合累犯的成立条件,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 4、对杨某刑罚的确定:首先,应当撤销假释,并对其在假释考验期内的抢劫罪作出判决;其次,把对该抢劫罪所判处的刑罚与未执行完的5年刑罚,在总和刑期以下、两个刑罚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再次,对杨某在假释考验期满后的抢劫行为,按累犯从重处罚;最后,把假释考验期满后的抢劫行为所判处的刑罚与第二步所确定应执行的刑罚,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并结合考虑上述酌情从轻和重大立功表现,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5、对杨某应定拐卖妇女罪。按刑法犯罪构成的一般原理,对于杨某拐卖妇女的过程中有强奸、迫使卖淫的行为,则还应构成强奸罪、强迫卖淫罪,但鉴于刑法第240条规定上述情形应明确作为拐卖妇女罪的加重情节,因而不再实行数罪并罚,直接以拐卖妇女罪一罪定罪处罚。
是指对被判处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第83条规定了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若在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将会被撤销假释。《刑法》第86条第一款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的规定,决定执行新的刑罚。如甲某前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执行5年后被假释,没有执行的刑罚为3年,假释期间犯新罪,被判处有期徒4年,则应当在4年以上7年以下,决定执行新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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