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3、首...
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提供一些在公司工作的证据,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可以申报工伤;公司不申报工伤,你可以在一年内,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和评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符合以下情况的话,也是存在劳动关系的。 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②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③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①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③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④考勤记录; ⑤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①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②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应当向你支付2009年7月至今的双倍工资作为赔偿金,此赔偿金与劳动关系的解除没有关系;其他的经济补偿金等赔偿责任需根据你们是否办理离职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性质进行确定。另外,公司无权在你档案中乱写。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5人已浏览
1,038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