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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时要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及其调节比例。对严重暴力犯罪、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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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三条【职权原则】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量刑时要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及其调节比例。对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在确定从宽的幅度时,应当从严掌握;对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应当充分体现从宽。具体确定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时,应当综合平衡调节幅度与实际增减刑罚量的关系,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具体的量刑情况并不是你想象中的那么简单。量刑是个非常专业的法律行为,需要综合考虑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等因素,并需要结合公安刑事侦查卷宗并经过法庭辩护才能最终确定。 刑事辩护不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更具有程序性,也需要实务经验的。本律师是泰州人民广播电台--城市交通广播台《交广面对面》、城市生活广播台《与法同行》栏目特约嘉宾律师,办案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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