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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虚拟债务的处理方式:虚构债务不得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而且受害者可以在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时发现的,也可以...
夫妻离婚往往会涉及到财产分割,而有些人为了能多分些财产就制造虚假债务。那么,法院会怎么处理这些虚假的债务呢下面由找法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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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这个债务是否是为夫妻共同生活发展而欠下的债务,如果是一方为自身发展所欠,那么另一方在离婚后不承担这个债务的责任。如果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也不分先后顺序,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或夫妻任何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清偿,由双方协议清偿,不分夫妻应分担的份额,即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
若离婚时一方虚构债务,则虚构债务的一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 因为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瞒、转移、出售、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发现一方虚构债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虚拟股权激励方案要这样写,针对你们公司现在的发展情况,走集团化路线需要考虑到可持续的激励计划,时间上可以设定有效期限为三年,即2016年-2018年,激励对象无偿享有公司给予一定比例的分红权,计划有效期满后,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授予激励对象该等比例的分红权。该激励方案还明确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授予数量、业绩考核等。在实现公司业绩目标的情况下,按照公司该年度净利润和虚拟股权占比核算和提取股权激励基金。当年激励基金总额=考核年度净利润×加权虚拟股权总数/加权实际总股本。虚拟股权的每股现金价值:每股现金价值=当年激励基金总额÷实际参与分红的虚拟股权总数。等到公司发展到处于收购、兼并或转板上市阶段的时候,针对分配出去的虚拟股权设定通道转换,通过一定的对价方案转化为股票或者现金补偿,具体转换方案另行制定。从激励方案来看,我们能够很清晰地得知虚拟股权的实质,其本质在于以虚拟股权形式取代传统的“绩效等级”给予员工分红权。只是该种虚拟股权在特定条件下有转为股票的可能,且分红额度与企业效益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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