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自治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西沱历史名镇保护工作,将西沱历史名镇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保护、规划、建设、利用和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西沱历史名镇的保护、规划、建设、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西沱历史名镇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等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拆除等,应当依法履行报审程序。核心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自治县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自治县文物主管部门和保护管理机构的意见。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应当先进行文物调查或勘探,确有文物需要保护的,应当制定文物保护方案,其费用列入建设单位工程预算。
西沱历史名镇保护纳入西沱镇总体规划,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保护规划是实施具体保护措施的依据。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保护规划及附图实地设立固定标识,标明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环境协调区的范围界线,并以图示方式将西沱历史名镇保护范围向社会公示。
XX历史名镇保护范围,是指经市XX批准的《XX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确定的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和环境协调区。核心保护区是指以云梯街为中心,长约八百五十米,宽约五十至一百五十米范围;建设控制区为核心保护区向外扩三十米范围;环境协调区为建设控制区向外扩五十米范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5人已浏览
1,774人已浏览
2,322人已浏览
1,0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