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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不支付的费用包括各种美容、健美项目、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各种减肥、增肥、增高项目;各种健康检查、预防、保健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和医疗鉴定费等。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费、会诊费、检查治疗紧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等。
1、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2、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一、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二、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三、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四、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3、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4、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5、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根据个人上年工资收入计算的,个人工资收入是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该进入到工资总额的项目,但国家有个封顶保底的规定,如果个人上年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按60%作为缴费基数,如果个人上年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按300%作为缴费基数.如果你是以个体名誉参保的,那缴费基数是以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费基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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