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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商品房开发...
对于商业广告和宣传资料,原则上一般应认定为是一种要约邀请。若出卖人在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的说明和允诺,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即可视为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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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解释特别提到,这些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销售广告可以成为合同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表的《关于审理商社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说明》的规定,商社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被邀请参加申请,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社开发计划范围内的住宅和相关设施的说明和承诺具体确定,对商社的买卖合同的制定和住宅价格的确定有很大影响的,必须视为申请。解释特别提到,这些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只要销售广告中开发商对其项目进行说明及作出的承诺对当事人订立合同有重大影响的,视为要约。双方签订合同后,必须视为合同内容。即使正式的买卖合同没有明确记载,也不会影响合同条款的。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保证实施的,反映了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统治工具。法律是由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根据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颁布,国家强制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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