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
劳动仲裁流程: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的,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程序: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未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3、仲裁庭应在开庭前五天向当事人发出开庭时间和地点的书面通知。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由申请人撤销诉讼,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仲裁庭成立之日起45日内结案。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15日。五、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争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7、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法律效力的调解和裁决。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应该怎么走?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包括以下六个步骤: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1人已浏览
556人已浏览
259人已浏览
4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