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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要与你工作年限有关,具体参照下面的规定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
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半年以上不到一年按一年计算,构成非法解除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还需支付一个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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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问题,现在要裁员。2007-6-28日上午通知员工:下午离职,原因是公司业务调整,不能胜任现任岗位(没有书面文件)。当员工提出赔偿金问题时,公司说没有补偿。下午,公司换另一种口吻说,如果不离职就让我们调岗或者待岗(工资很少)。经过一天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2007-6-2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对公司所有员工公布部分员工不再承担目前岗位工作,即日起转为内部待岗,进一步安排另行通知。另外,这些员工的合同都是没有到期的,而且公司明确表态不给予经济补偿。请问:这种规定合法吗?待岗的具体法律规定是什么?我们对于“待岗”应该采取什么措施?1、单位应当进行经济补偿;
【法律意见】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进行裁员,应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并且征求工会意见,然后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劳动者工作10年,那么就是10个月本人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书面通知劳动者或未征求工会意见等法律程序的,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即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你超假未归,属于旷工,如果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了旷工达到一定天数视为严重违纪,且你旷工天数的确达到了严重违纪的程度的话,单位辞退你是合法的,你拿不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但是如果你有加班费、年休假等,则可以要求单位依法结算给你,单位不给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此外,你还可以要求2010年9月30日之前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要看你是09年几月份进入单位的,可能存在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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