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合并公司会有以下风险: (一)企业并购实施前的决策风险。 1、并购动机不明确而产生的风险。 2、盲目自信夸大自我并购能力而产生的风险。 (二...
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合并的程序是: 1、股东会作出同意合并的决议; 2、签订合并协议; 3、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5、办理合并后的公司的变更登记和被合并公司的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一、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履行债务的期限;(三)保证的方式;(四)保证担保的范围;(五)保证的期间;(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二、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未经审判或者,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二)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采纳
公司合并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合并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合并的方式;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职工安置方案;以及合并各方具体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6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278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