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不能用了。 2、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重新办一个户口本,旧的户口本已经作废,不能用了。 《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需要有效的户口簿,办理离婚手续,双方需要共同持有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两人达成的离婚协议,各自的证件单独照片,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离婚证明书。因此,双方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离婚证明。一方没有户口簿,可以凭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加注用于办理离婚手续,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作为当事人户口簿使用。《民政部关于实施《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二、户口簿当事人不能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集体户口簿中本人的户口卡或者加盖单位印章记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籍迁出地或者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不能使用。一般颁发新的户口本时,旧的户口簿是要收回去的,或者派出所在换发新证的时候在旧的户口本上加盖某一页的注销章。
1.如果当事人是因遗失而补领户口本的,原来的户口本还是可以使用的,但是其他人是不能冒用的,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2,如果当事人是因损坏而换领户口本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会在旧的户口本首页上盖上“作废”专用章,是不能用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38人已浏览
537人已浏览
546人已浏览
6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