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成立清算组。2、通知或公告,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
司法实践中,财产清查的程序主要有: 1、成立清查组织 2、清查前准备 3、实施财产清查 4、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财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保证财产清查工作顺利、有效地进行,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一般地说,财产清查的程序包括: 1、成立清查组织 2、清查前准备 3、实施财产清查 4、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助、抚恤金,所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二)破产人规定外,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欠缴的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针对不同目的的财产清查,应按不同程序进行,但就其一般程序来说,主要包括3个步骤:1、建立财产清查组织;2、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确定清查对象、范围,明确清查任务,制定清查方案,具体安排清查内容、时间、步骤、方法等;3、实施财产清查;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在盘点财产物资时,财产物资的保管人员必须在场;在盘点现金时,出纳员必须在场。盘点时,要由盘点人员做好盘点记录。盘点结束,盘点人员应根据财产物资的盘点记录,编制“盘存表”,并由盘点人员、财产物资的保管人员及有关责任人签名盖章。同时,应根据有关账簿资料和盘存表资料填制“实存账存对比表”,据以检查账实是否相符,并根据对比结果调整账簿记录,分析差异原因,做出相应的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368人已浏览
9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