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负责。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过度医疗属于司法鉴定部门负责。 过度医疗可以进行司法鉴定。过度医疗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是到附近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的。按照相关的鉴定标准鉴定即可。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这种启动方式适用于两种情况:医疗机构重大医疗过失和医患双方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纠纷。(1)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过失后的移交鉴定:(1)移交鉴定的前提不能仅仅理解为重大医疗过失。同时,应伴随《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任何人身伤害事实,两者缺一不可。(2)移交鉴定时间应为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的报告后,医患双方均未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或共同委托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3)只有当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才会移交,如果认为不需要鉴定,则不会移交。(二)医患双方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查,受理并认为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移交给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
鉴定医疗事故的部门为: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41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