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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应履行的职责是: (1)审查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3)审查申请行政复...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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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复议申请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工作单位 住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 行政复议请求: 。 事实和理由: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附件:1.申请书副本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议件 3.其他有关材料份 4.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的) 相信了解以上内容后,你就知道行政复议申请书政府不作为应该怎么写了
为了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树立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行政复议工作队伍,特制定本规定: 一、在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时,不准直接或者间接地利用职务或者身份谋取任何不当利益。 二、接待来电来访,不准态度蛮横、言语粗暴、相互推诿、私自许诺。 三、不准违反回避规定,承办行政复议案件。 四、不准隐瞒事实真相,随意取舍证据。 五、未经行政复议机构指派,不准擅自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六、不准就未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向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等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供咨询意见;不准了解其他案件的审理情况和为该案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等当事人谋取非法利益。 七、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应当对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情况保密。不准向案件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等当事人、案外人透露案件审理情况。 八、不准私自会见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等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不准接受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有关的吃请和其他娱乐休闲消费。 九、不准接受与其职务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馈赠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 十、不准借用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等当事人的财物和让其报销各种费用。 十一、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不经单位指派或领导同意,不准个人协调行政复议案件,或者代理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 十二、不准利用行政复议工作的身份和行政复议机关的声誉,为配偶、亲友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十三、不准参与可能影响行政复议机关廉洁形象的经济活动和其他活动。 对违反上述规定,给行政复议机关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作出复议决定的各项步骤、形式、顺序和时限的总和。行政复议程序是行政复议行为的重要环节,也是行政复议合法、高效进行的重要保证。 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 一、复议申请 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复议受理 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2、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行政复议 1、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2、复议机关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4、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提出复议意见,报经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集体讨论通过。 5、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要求撤回复议申请,复议同时终止。 6、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7、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单位印章,并书面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8、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执行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2、政府行政不作为行政复议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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